天津工业大学2019招生简章[报到入学]

天津工业大学 2019-06-11 16:44:39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四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天津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注明高职起点),依据《天津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奖学金与特困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七条 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包括以下三类:(一)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二)校级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励金;(三)社会奖学金:香港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以及其他面向学院捐赠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勤多种措施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绿色通道等,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查询方式 监督电话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通过以下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tjpu.edu.cn;

本科招生网地址:http://zsb.tjp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2-83955227;

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tjpu.edu.cn。

第三十条 本科新生报到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第三十一条 录取信息通过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招生监督电话:022-83955181。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我校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三十五条 联合培养方式录取的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19年度本科层次招生。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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