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

新疆工程学院 2017-06-16 18:02:16

  第二十七条 奖、助、贷学金及勤工助学等

  1、高校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秀学生享受8000元/生/年的奖学金。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5%的学生可获5000元/生/年的奖学金。

  艰苦专业有20%学生获5000元/生/年的奖学金。

  3、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全校18%的学生可获300—1500元/生/年的奖学金。

  4、学生可获2000—4000元/年·生的国家助学金、1000—5000元/年·生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在校生获取奖、助学金覆盖面达75%以上,今后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另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资助特困学生。评选优秀毕业生,优先推荐高质量就业岗位。

  5、本科中职定向师资计划录取的学生参照自治区免费师范生政策执行,并同时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八条学校实行各民族学生混合住宿。

  第二十九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各专业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局及教育厅的规定标准收费:

  1、本科专业学费: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其它专业3500元/生/年。

  2、专科专业学费:外语类专业3500元/生/年,其它专业3300元/生/年。

  3、住宿费:600元/生/年(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

  第三十条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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