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2 13:57:09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对申请考生分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两类按照量化考核、综合评价排序。具体量化计算方法:

  1.普通高中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赋分表

项目名称 总分值 每科(项)标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300分

A级:50分; B级:45分

C级:38分; D级:25分

综合素质评价

⑴道德品质⑵公民素养

⑶学习能力⑷交流与合作

⑸运动与健康⑹审美与表现

150分

A级:25分; B级:20分

C级:18分; D级:8分

  2.“三校生”: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

  第十八条 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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