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招生日程]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2 13:57:0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由教育厅审核下达。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网,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于2017年3月7日至15日到我校新校区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考试准考证。

  第十二条 对普通高中生申请者考核内容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申请者考核内容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生的申请者,我校将其视为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此类考生只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即可。

  第十四条 我校于2017年3月 18日组织对入学申请者进行统一考试和测试。

  综合评价普通高中考生总分为75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由省招办提供,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3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折算后满分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150分记入,满分3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要求考生随机从面试题库抽取题目并回答,然后由评委打分,取平均分。职业适应性笔试和面试内容为考生应具备的最基本的心理素质及专业基本常识等。

  高中同等学力考生总分750分,比照普通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300分)进行换算。

  “三校生”考生总分750分,其中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350分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00分记。文化基础知识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中职水平的语文和数学等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为面试,要求考生随机从面试题库抽取题目并回答或实践操作,然后由评委打分,取平均分。考核内容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大类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技能及实践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 我校于2017年4月6日前,将入学申请者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考生根据我校网站公示的预录取名单,于2017年4月11 日持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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