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2 13:57:09

渭南职院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1,在陕招生代码814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现有高新校区、朝阳校区和东兴校区三个校区。新高校区(主校区)教学单位包括护理学院、师范学院、医学院、农学院、基础课部。朝阳校区教学单位包括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东兴校区教学单位为工学院。

  第五条办学地点:高新校区(主校区)位于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朝阳校区位于渭南市临渭区杜化路4号;东兴校区位于高新区东兴街15号。邮编:714000 网址:www.wnzy.net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办法的制定及实施,招生计划的申报、调整,招生录取手续的办理;教务处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自主命题、考试、成绩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评价结果成绩换算,综合评价总成绩分类排名以及新生学籍注册;计划财务处负责制定收费标准,收缴学费;学生处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实;纪检监察处负责整个招生过程的监督和违规违纪问题查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和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的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招生咨询电话:0913-3032222 236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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