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招生日程]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2017-03-12 12:13:51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中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考生于2017年 3 月 7日至3月 31 日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并参加相关考试,针对偏远地市,我院将在当地组织相关考试。

  第十二条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要有相应的评价办法,我校将此类考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高)

项目 基 本 内 容
自我介绍 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及学生本人生理条件的检查。
分析自己的优势和缺点。
专业认识 对本专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了解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方向
选择本专业的原因
未来规划 对自己未来进行整体规划
实现规划在校期间的行动规划
就业后的成长规划

  2.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三校生”)

  相关专业的老师进行测评。

  第十三条我校于2017年 4 月3日,将考生成绩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

  第十四条我校于2017年 4 月5 日,将预录取学生名单通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经审核后,预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预录取考生于2017年 4月 8日至 12日,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他们喜欢的文章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