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18-08-22 12:59:09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他院校志愿考生。

二、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专业录取:遵从“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分。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四、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投档。在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考生实考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emcc.net

通讯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

联系电话:0431—8932-5111/5222(传真)/5333

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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