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华光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日期:2018-07-24 来源: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每人每学年7500元——9900元。

2、住宿费:

(1) 四人间:每人每年1500元,配备宽带网、电话、卫生间、洗衣间、空调、热水器、电脑桌、衣柜、书柜、单人床;

(2) 六人间:每人每年1300元,配备宽带网、电话、卫生间、洗衣间、空调、热水器、双层床。

3、书本及代办费:根据需要按实核收。

4、报考我院“服装与服饰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科技研发方向)”、“老年服务与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产业管理方向)”“印刷媒体技术”这五个专业的学生可享有市财政每生每年6000元学费减免待遇。

第十三条 退费标准:学生因故转学、退学、死亡以及其它原因终止学业,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号)的有关规定给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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