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健康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2017-07-09 17:31:25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设立奖学金制度。其中,由社会企业捐资100万设立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大参林奖教奖学基金”。

  第三十三条 新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同时也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第三十五条 学费减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及医疗救助等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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