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16艺术招生简章

日期:2015-12-28 来源:贵州财经大学 点击

2016年贵州财经大学艺术招生简章

  贵州财经大学艺术类专业2016年招生章程

  艺术学院是贵州财经大学的专业教学部门,现有三个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环境艺术设计。艺术学院积极培育与主导产业发展和文化建设需要紧密联系的特色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实践等方面,着力体现贵州财经大学特点,努力将这些专业建设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一定优势的品牌专业。艺术学院坚持走以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秉承学校“儒魂商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并结合学校“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办学宗旨,以培养适应文化产业市场需求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为中心。艺术学院现有教师60人(包括教授、副教授19人),加上长期聘任的知名教授及专家,总计已经达88人。专业队伍建设中有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学科带头人,也有长期研究教育教学方法的专家学者,同时有艺术专业教学教务管理中具备丰富经验的人士。学院拥有优越的教学条件和先进的设备设施,拥有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且能适应学科专业建设和学院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力量。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深度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胸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具有健全的人格心智、良好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实践能力,并富于创新精神和人文关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能胜任专业文化团体、各级各类学校、文化管理部门和机构艺术管理、教学及研究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介绍

  1、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收,主修声乐、器乐,非师范类)

  课程体系:本专业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通识课、学科共同课、专业课、高峰体验、儒魂商才综合素质训练等模块。

  主要核心课程包括:专业主科、音乐学概论、音乐美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普修、基础和声、乐谱绘制与音频处理、合唱与指挥等课程。

  2、舞蹈学(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收,主修舞蹈表演,非师范类)

  课程体系:本专业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通识课、学科共同课、专业课、高峰体验、儒魂商才综合素质训练等模块。

  主要核心课程包括:中国现当代舞蹈史、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概论、西方舞蹈史、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身韵、剧目实验课、舞蹈教学法、舞蹈编导技法等课程。

  3、环境设计(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收,非师范类)。

  课程体系:本专业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通识课、学科共同课、专业课、高峰体验、儒魂商才综合素质训练等模块。

  主要核心课程包括: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室内设计基础(原理)、室内公共空间设计、景观小品设计、室内软装饰设计、材料与施工工艺、工程概预算、表现技法、CAD、3DMAX、环境设计专题Ⅰ、Ⅱ、Ⅲ等。

三、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符合2016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专业 计划数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形式
音乐学 80 视唱练耳(口试)60分、专业主科240分。其中,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作曲理论,次四项只能任选一项 各省统考
舞蹈学 60 形体测试120分; 舞蹈表演100分; 模仿80分。
环境设计 60 色彩100分; 素描100分; 速写100分。

  备注:以上为我校艺术类拟招生专业、计划数,分省区最终招生专业、计划数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专业报名、考试

  (一)省内

  1、报名手续

  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符合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考生,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二)省外

  我校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具体报名手续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以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六、文化考试、资格审查、体检

  1、省内

  艺兼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艺兼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资格审查、体检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省外

  省外考生参加文化考试的具体规定以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七、录取原则

  1、艺兼文科类考生和艺兼理科类考生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但不单独设置艺兼文科类考生和艺兼理科类的招生计划。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2、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八、有关规定

  1、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3、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

  4、贵州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可以选修辅修专业、双学位(经济管理类及其他专业)

九、其他

  1、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电话:0851-88575778、88575779

  2、贵州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电话:0851—88510556

  3、贵州财经大学纪委监察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电话:0851-8851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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