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日期:2018-07-22 来源: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投档比例:严格按照生源省级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院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学院不限外语语种,无加试口语要求。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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