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院2018招生简章

日期:2018-07-22 来源: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财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国标代码:12829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形成了以会计专业为龙头,财经类专业群为主干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学院招生网:http://zsw.scy.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2000 33732444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学生处、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各系等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2018年我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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