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2018-07-20 13:57:29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阳光高考"精神,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第三条 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艺术类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简介: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公办艺术类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由梅兰芳先生等京剧前辈创建于1952年。2002年12月,正式举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2006年北京市艺术研究所与学院合并,充实了教学、科研力量。学院多次被评选为“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12月,学院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招收对象: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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