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河北地质大学 2018-06-26 17:51:59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国家和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划拨专款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我校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河北地质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可在各省各批次录取时间结束后及时上网查询(zsxxw.hgu.edu.cn)。

咨询电话:0311-87207400(开通时间:5月4日至9月10日)。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北地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