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大康达学院2018招生简章(省外)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18-06-19 17:17:49

南京工业大学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章程(省外)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500000210

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3400

高校代码:13980(国标代码)

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第五条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眼视光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13个专业19个方向 。学院现有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市东方医院、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泰兴市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等11所附属医院,并与南京医科大学共享24所附属医院、10余所临床医学院和50多所教学医院资源。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 学院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网(http://kdzs.njm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各省、市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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