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河北地质大学 2017-06-13 15:38:24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等复查工作,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国家和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划拨专款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我校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河北地质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可在各省各批次录取时间结束后及时上网查询(zsxxw.hgu.edu.cn)。

  咨询电话:0311-87207400(开通时间:5月4日至9月10日)。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北地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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