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大皖江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2017-06-23 15:24:12

第三章 录取

  第六条 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学院按招生委员会组确定的比例(1﹕1)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取电子档案。

  第七条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采取“专业清”的方式录取。浙江省按照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录取。

  第八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在安徽省录取英语专业设单科成绩控制线,文科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理科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5分;我院招生委员会将按照高考英语科目难易适当提高或降低英语单科线并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英语单科成绩划定后,按照“专业清”方式录取。

  第九条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考生,原则上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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