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东方亚太职院2017招生简章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6 19:04:10

西安东方亚太职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739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学院位于西安环山旅游路草堂景区内。新建校园占地约600,总面积22万平方米。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学生学习、生活设施配备齐全,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以打造健康管理技能型人才基地为目标,以职业规划导航,学生学徒、知识技能、文凭资格二元制导入就业轨道。学校招收健康管理、心理咨询、老年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工程技术、会计、旅游管理、食品营养与卫生、智能终端技术等16个专业,文理兼收。

  第五条 办学地点及招生联系方式:

  西安市环山旅游路草堂北路1号,邮编:710311

  招生网: http:// www.yt-edu.cn

  官方微信: health_edu

  招生咨询电话: 029-62926965,029-82022607

  电子邮箱:dongfang_yatai@126.com

  传真:029-82022607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办、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信息中心、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组成。招生工作人员必须清正廉洁,严格坚持招生工作“六不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策划和实施。

  (2)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招生宣传、新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4)设置好学院高考录取场地,做好新生录取系统的建立、维护、保密、应急等工作,保证高考录取顺利进行。

  (5)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生报到工作和录取数据库的核对工作,及时做好未报到学生的退档工作和新生录取名册等资料的移交工作。

  (6)及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年度招生计划建议数,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7)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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