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山东师范大学 2017-06-15 10:51:33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有关规定执行。学生须在每学年报到时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也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省有关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文件要求,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0245

  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zsb.s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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