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6 10:47:49

陕西财经职院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门、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9,在陕招生代码:812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形成了以会计专业为龙头,财经类专业群为主干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金融与证券、电子商务、会计与审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等8个专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金融与证券等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邮政编码:712000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2000 33732444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成员由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学生处、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各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只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和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十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招录取的考生相同。

陕西财经职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