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招生日程]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4 12:48:24

第五章 入学申请

  第九条 申请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于2017年3月7日至3月17日在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每位考生允许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其他专业调剂。

第六章 测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测试于3月18日-19日在本院内举行,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500分。

  1.笔试:所有考生均应参加笔试,时间:3月18日上午。

  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在一份试卷上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

  2、面试:所有考生均应参加面试,时间:3月18日下午-19日。

  普高生面试综合素质,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基本知识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200分。

  三校生面试综合素质(内容同普高生)和专业技能,满分200分:综合素质100分;专业技能采用生源学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当场测评专业技能,按百分制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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