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防工业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4 15:49:57

陕西国防工业职院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院实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7,在陕招生代码:812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曾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等国防工业部门。学院占地1003亩,设有九院四部。开设涵盖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材料与能源、土建、财经、艺术、公共事业等8大类50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050人,教职工985人,副高以上302人,双师素质教师40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92人。

  第五条 办学地点:

  北校区:西安市户县人民路8号 邮编:710300

  南校区:西安市户县余下中心南街102号 邮编:710302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副组长由主管招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宣传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学生保卫处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咨询、资格审查、录取工作;教务处负责命题、制卷、评卷、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工作。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面试、技能测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党委宣传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的宣传工作;纪检监察处对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学生保卫处负责试卷、考场的保密安全等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交通、餐饮、住宿和医疗保障等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29-81481111、81480222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陕西国防工业职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