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学费奖学金]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2 11:06:43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5500元/生•年;

  住宿费(带冷暖空调):10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凡进入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班的学生,缴费标准、学费减免及奖助学金按订单培养协议执行。

第八章 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开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学院奖学金2000-3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150-200元/月。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凡符合汉中市人民政府政策规定的汉中市移民搬迁户子女均可申请免费(免学费、住宿费)大专学历教育。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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