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2 11:06:43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志愿顺序录取。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满时,按次序录第二、三志愿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七条 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护理类(含助产专业)及师范类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不低于160cm。

  第十八条 凡进入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班的学生,体检要求按订单企业岗位要求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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