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信息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2 12:02:55

陕西电子信息职院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进行,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上级机关、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570,在陕招生代码8135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向阳19号

  邮政编码:710500

  第四条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电子信息和数控技术为特色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案,讨论解决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八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由陕西省教育厅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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