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工程学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时间]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2017-03-02 14:08:56

八、录取、报到和注册

  1、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2、录取、报到和注册

  (1)3 月16 日起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3 月24 日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报审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3月25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被我院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来校办理录取确认、报到注册、缴费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5)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九、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十、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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