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2018-08-16 08:56:19

2018年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381。

第四条 校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68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2.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网站查询(http://www.ynctv.cn)。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对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规模统筹安排,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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