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15 12:27:16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

第六章奖、贷学金制度

第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按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对家庭特困的学生实行“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扶贫助困的方式给予帮助。

第七章毕业生待遇及就业情况

第十九条 毕业生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条 学院实施 “三全育人”工程,即全员、全过程、全时空育人,从课堂时空、校园时空、社会时空,全方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并多措并举确保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不断开拓创新,采取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建立更加紧密的人才供需合作模式,借助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有力契机,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搭建就业平台,提高校园招聘准入门槛,提升招聘单位的层次。

第八章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3号 邮编 343000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6-8263123、0796-8263303

传 真:0796-8263123

学校网址:http://www.jap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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