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2018-08-07 14:08:57

十一、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2、学生住宿费、书本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甲肝疫苗费、各种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四川省发改委审批的标准交纳。

3、学生公寓卧具用品由学生自愿购买。

4、所有符合学院退费范围的学生依据西城院字 [2006]19号文件《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退学退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十二、学生奖励与资助:

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学院奖学金(最高2000元)以及勤工助学岗位等。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可在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8000元。

十三、毕业文凭: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生毕业颁发国家统一验证的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招生男女及身体状况说明:

1、学院招生男女不限,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动漫设计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十五、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院将在招生网(http://zs.ccswust.edu.cn)上公布录取结果。

十六、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邮政编码:621000

免费热线:(0816)8335587

电 话:0816-6285106、6285111、6285222、6285278

传 真:0816-628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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