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18-08-06 10:50:39

17.奖贷学金和贫困资助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统招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人)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对于建卡贫困学生的资助严格执行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83号)和市教委、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学院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重庆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为培养更多的学前教育紧缺人才,解决当前幼儿教师紧缺现状,缓解幼儿教师短缺矛盾,我院配合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学前教育专业。凡是2018年报考并就读我学前教育专业的重庆籍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给予“春雨计划”专项资助。资助标准2000元/年.人,在校学习的三年可获得6000元资助。

学院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4〕1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促进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持续发展,吸引更多的大学生从事健康养老服务行业。凡是2018年报考并就读我院社区康复、老年服务与管理2个专业的重庆籍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给予“康养计划”专项资助。资助标准2000元/年.人,在校学习的三年可获得6000元资助。

同时,凡被学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

18.学历证书:学院统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9.声明:为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有关招生相关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第21条),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20.监督机制: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21.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cqyyzy.com

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678139689

联系人员:李老师 陈老师 洪老师 冯老师 刘老师 匡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23-42860482/42467740/42860503

传真:023-4246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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