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日期:2018-07-24 来源: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衢州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2877。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第十条 邮政编码:32400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无预留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衢州职业学院怎么样?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