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19 09:40:34

沈阳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

总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汽车分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124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1575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5平方米;生师比20.2;专任教师70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9.4%,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9%。教学仪器设备值7729.1万元,图书52.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除总院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要求英语语种外,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除总院应用日语安排日语教学外,其他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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