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大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曲阜师范大学 2018-07-01 12:53:26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八条入学资格审查与复查:新生报到时,我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并在入校后组织复查。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奖贷措施

第二十九条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标准。

第三十条退费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其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奖贷措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畅通“绿色通道”,实施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普通本科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爱心基金,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设立、开辟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其它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对以曲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邮编:273165电话:0537-4418658.4438658.4458658 网址:http://www.qfnuzs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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