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大2018招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 2018-06-29 09:39:28

浙江师大2018招生简章

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45。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第九条 办学地点:校 本 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第十条学校简介:浙江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15年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连续8年在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进入全国百强。

学校现有18个学院71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一级学科博士点数并列浙江省属高校第一。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25000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6000余人,留学生近3000人。现有教职工2850余人,专任教师192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4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8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800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学校现有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学科4个,浙江省一流学科20个,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优势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9-82282319。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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