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东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招生对象]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2018-06-12 16:06:27

二、招生对象

参加报名2018年高考且符合文、理科(江苏省注册入学)专科录取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和人数(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严格依照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录取办法”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和公正,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航空类除外)培养无外语要求,无男女比例要求,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3、江苏省参加普通类(文科、理科)注册入学的考生,必须取得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择优录取。

4、其他省份的录取要求按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录取后按国家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享受高等院校在校生相应待遇。

6、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考生所在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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