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06-04 20:09:32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上报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iit.edu.cn)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第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条 本章程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00-080-1151

传 真:025-85864210

招生网址:http://zs.niit.edu.cn

招生微信:南工院招生办(微信号:niitzs)

监督电话:025-85864053

南京工业大学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