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应用技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17-07-21 13:42:49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普通高考考生首先应根据自己的高考科类,在《贵州省2017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高职《专科》查询我院各专业招生代码等专业信息,然后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九条 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第十条 我院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分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2017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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