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17-07-08 18:18:27

  30.新生入学三个月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其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31.学生在校期间除钢琴外,个人所用乐器及各类消耗品自备,美术类学生画具自备。

  32.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33.联系方式

  电话:0471-4978356 4973179 ;

  网址:http://zs.imac.edu.cn;

  邮箱:nmgysxyzb@126.com。

  34.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由内蒙古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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