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2017-06-21 19:22:22

2017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四条学院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国标代码:13007。

  第六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学制:三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设置

  第十五条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能源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工商管理系、会计系,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石油炼制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园林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账务管理、会计、空中乘务等20多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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