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2019招生简章[入学报到]

太原师范学院 2019-06-14 12:02:53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霍世平 职务:院长

第二十六条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七条激励、扶助措施

(一)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奖、助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在当地生源地解决)等方式予以资助。

第二十八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招生网址、电话:

招生网址:https://zjc.tynu.edu.cn

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

咨询电话:0351-2506580

第三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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