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2019招生简章[入学报到]

山西大学 2019-06-15 21:17:05

第三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专项奖励政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的优秀新生(文史、理工类),奖励办法如下(奖励政策不累加,以最高标准执行):

1、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生源地高考总分85%的考生,奖励金额为5万元/人。

2、高考成绩超过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线65分的文史类考生、高考成绩超过生源地本科第一批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线75分的理工类考生以及浙江省、山东省等合并批次省(区、市)高考成绩达生源地高考总分80%的考生,奖励金额为2万元/人。

3、录取到我校大东关校区,高考成绩超过本科第一批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分的山西省考生,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第三十三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网址:http://www.sx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sxu.edu.cn

电话:0351-7010288传真: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教务处

邮编:030006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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