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日期:2017-07-10 来源: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校内助学制度:学院每学期将根据家庭困难的学生情况,为贫困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校内奖学金制度:对于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每学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评定'优秀学生'。学院内设'优秀毕业生',对优秀的学生按等级颁发相应的奖学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监察室

  联系人:张岩

  监督电话:020-32880099

  传真:020-32880099

  电子邮箱:yb@gzhsvc.com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2882222

  传真:020-32832667

  电子邮箱:zsb@gzhsvc.com

  学校网址:http:// www.gzhsvc.com

  招生网址:http:// zsb.gzhsvc.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于2016年12月2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委托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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