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中环信息学院2017招生简章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2017-06-28 00:53:54

天津理工中环信息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代码:13897

  五、学院地址: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海河园院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文惠南路

  六、学校简介:

  学院2017年设置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等18个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和财务管理专业新生,第一学年在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海河园院区就读,第二至四年在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主校区就读。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院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使用需经院招生委员会审批,用于生源好、志愿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学院提出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调整意见,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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