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院2017招生简章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19 09:15:51

宁波城市职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分鄞州高教园区(本部)及奉化溪口校区两个校区;办学层次为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国标码为12645,省招生代码为0113。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浙江、河南、安徽、贵州、山西、四川、福建、江西、湖南等9个省份招生,具体招生省份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2017年共安排29个招生专业,共计招生300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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