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南宁学院 2017-06-17 11:24:29

第五章 奖(助)学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奖、助、勤”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2.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学年;二等2000元/生·学年。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度8000元/生·学年。

  4.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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