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2017-06-26 17:53:35

  第八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高考报考指南。

  第九条 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

  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

  住宿费:8-10人间;

  600元/生/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7年新生报到须知。如天津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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