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2017招生简章

山东理工大学 2017-06-15 12:30:17

山东理工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山东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招生代码:10433。

  第九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第十条办学特点: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山东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山东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33-27864002787105)。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山东理工大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公布并按时报送到相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山东理工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