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黑龙江工程学院 2017-06-18 10:49:24

  八、录取规则及有关说明

  1.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及同分考生录取原则:学校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同分末段的考生严格按照计划数录取。录取原则是:同分考生,比照小数点后面九位数,依次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

  3.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相关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分专业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考生的学校志愿、总分、专业志愿等进行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当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以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为准,当文化课达到投档线后,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遇专业课同分末段,以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决定取舍。

  6.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但对于面向艰苦行业就业的专业,建议女生慎重选择。

  7.有关专业的特别要求:英语、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地理信息科学等专业招生后按英语考生的外语基础授课,建议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建筑类要求考生有基本的美术基础。

  8.教育部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人才培养项目。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是教育部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一起推广的校企合作项目,校企双方共建中兴ICT学院,合作开展物联网工程专业教育,联合培养物联网、移动通信等领域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生毕业后由合作企业负责推荐就业。新生入学后在计算机类中选拔学生参加该项目。

  9.国际合作办学项目。我校与美国西伊利诺伊大学合作举办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10.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具体是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材料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设计学类等学科按照大类招生,其他仍按专业招生。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17年招生计划表》。

  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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