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2017农村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 2017-05-05 10:43:14

六、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结合各省(区、市)报名情况,确定资格生名单和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资格生必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圆梦计划”相应批次(如高校专项)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注:未设相应批次省份的考生,须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第一顺序填报。

  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我校的资格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和招生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考生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但未达我校提档线的(浙江省为达到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考生所录取的我校招生专业统一高考招生批次提档线的),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七、监督机制

  1.我校监察处全程监督“圆梦计划”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10-82509918。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

  3.中学应在校内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我校确定的资格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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