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大2017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 2017-03-23 11:54:32

北京林大2017自主招生章程

2017年北京林业大学自主招生章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二、报名要求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我校以下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且具备相应学科特长者。

组别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A组 林学类 17
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管理方向) 3
园艺(观赏园艺方向) 6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6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9
农林经济管理 4
B组 生物科学类 9
食品科学与工程 8
环境科学 3
环境工程 4
林业工程类 24
C组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1
车辆工程 8
自动化 6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6
D组 英语 5
商务英语 5
日语 2
E组 园林 17
风景园林 11
城乡规划(五年制) 6

  注: (1)考生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组别中的若干专业,不得跨组报考专业。请务必认真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复试后依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所报专业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认定考生获得某一个专业的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2)A、B、C组专业,只招理科生;D组专业,文理兼招。申请者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证明材料以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赛事、机构中获得或发表的为准。

  (3)申请E组专业的考生,需为理科生,需提供铅笔素描作品一幅。考生所提供作品将与徒手画测试试卷比对打分,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自主招生入围资格。

  (4)各专业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如有个别调整,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但自主招生总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70人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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